高考英语乙解析

孔乙己的最后一段解析
1个回答2022-12-27 14:43
“大约”说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生死并不关心,持冷漠态度;“的确”说明被

冷酷的封建制度吃掉是孔乙己悲惨命运的必然结果。
电影甲方乙方深度解析?
1个回答2024-04-18 23:04

中国的平民喜剧——《甲方乙方》

九七年贺岁喜剧《甲方乙方》是冯小刚导演的首部贺岁电影,讲述了北京几个热血青年成立了一个叫做“好梦一日游”的“圆梦”公司,通过帮别人圆梦,自己也有所感悟,并最终决定将这项服务办成一个公益事业的故事。

故事情节:以时间为顺序串联起多个小故事,而且这些小故事层层递进,从娱乐到感动,从欢笑到泪水,通过剧中“王老板进村”的娱乐高潮,以及“借房”掀起的感动高潮,让我们在观看电影的时候也一同欢笑和感动。

电影线式的叙述方式,结构简单明了,故事情节一目了然,便于观众的理解和接受,而这种简单的情节恰巧又是贺岁片所应该具备的。

人物形象:故事通过第三方的视角进行叙述,通过故事递进向我们展示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姚远、北雁、梁子、书商、厨子等等,可以说每个人物形象都很饱满,我们通过“好梦一日游”,通过他们平日里的梦想,一下子就进入了他们的内心世界。比方说厨子,他是一个心直口快,肚子里藏不住秘密的人。通过他的愿望与经历,我们还看到了他胆小怕事的一面,而他最后那句:这英雄,还真就不是一般人!让人感慨万千。另外还有想尝尝受气滋味的丈夫,为名所累的女明星,也是让人印象深刻。

相比之下,四名主角的人物形象反而要弱一些,主要是因为本剧没有强烈的矛盾冲突,主角人物形象停留在“真善美”的层面,探讨的不够深。

画面、细节处理、音乐方面,并不是很突出,但却配合的恰到好处,比如带书商——“巴顿将军”到“营地”的时候,路上想起了气势如虹的进行曲,而且配合着尘土飞扬的坦克演习,起到了一种讽刺和娱乐的效果。

而对白十分的诙谐幽默,片中的京片子为本片增加了不少娱乐气息和平民气息,而那些充满平民智慧的对白,更是给历来严肃的中国电影带来一股自由、活泼的春风,也使中国人民在辛勤劳动了一年之后,真正得到了身体和心灵上的放松。

《甲方乙方》之后,冯小刚又先后导演了《没完没了》、《不见不散》等经典贺岁电影,冯氏幽默可开始真正的深入人心,冯小刚乃至中国电影都一同在成功之路上越走越远。

乙。乙,,乙。 这乙。,,乙,,这,让一的了乙。这这这⼂
1个回答2022-10-01 15:25
答:
通常来说,比谁多,这个多是指比率
而比谁大,才是纯碎的数量上的大小
因此:甲数比乙数多1/4,是指甲比乙多了乙的1/4
甲数比乙数大1/4,是指甲减去乙等于1/4
因此一般来说这个判断题是错误的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
孔乙己人物动作分析
1个回答2022-09-08 18:08

(1)“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里”。

(2)“排出九文大钱”; “摸出四文”。

(3)“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4)“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辨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段话表现了人物的什么性格特征? 

这段话写了孔乙己故意在文字上兜圈子,为自己开脱,以摆脱尴尬,挽回一点面子,表现出他的迂腐。

①孔乙己的这个付钱动作,是他在无端受到别人的讪笑、嘲弄,陷于很窘迫的境地,他向酒店的伙计要酒要茴香豆而同时发出的。孔乙己面对短衣帮的取笑,自然是厌烦和不安的,但表面上又要表现出不予理会、满不在意的样子,便“排出九文大钱”。因此,我认为这个细节是孔乙己以表面的镇定、从容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安。

  ②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是给伙计看的,似乎告诉伙计:九文,一文不少,请看清啊。意在表现他的“清白”,不做假。

《孔乙己》分析四个笑声含义?哪次笑声能增添小说色彩?
1个回答2024-03-15 09:23
  孔乙己中的笑
  《孔乙己》中用“笑”来表现人物,揭示主题,这种用“笑”表现“悲”的艺术手法,用的非常成功。
  “笑”贯穿全篇,全文共有14处“笑”,而14处“笑”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孔乙己确实可笑,另一类是人们对孔乙己取笑。孔乙己是在笑声中走来,又在笑声中离去。咸亨酒店里“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原因是,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肮脏,好吃懒做,且又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当酒客揭短取笑孔乙己而“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时,“店内外充满了快活得空气”。
  酒客及掌柜对孔乙己的取笑,以及“我”的附和着笑和孩子们的笑,都能看出孔乙己是人们逗趣和笑谈的对象,他是个可笑又可悲的人物。他的性格,在周围人的奚落与笑声中才能得到充分的展现。用笑声,不仅衬托了孔乙己的性格,也反映出了周围人的精神状态。由于长期受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奴役,使得被压迫者之间冷漠和隔阂。作品中的笑声,从表面看来似乎是给小说增添了一丝欢笑的气氛,而这以笑衬悲的艺术手法,实际上却加深了作品的悲剧性。在笑声中,不仅揭示了孔乙己的可悲性格,同时,也反映了周围那些“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冷酷与麻木。这就更有力的控诉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很好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腐朽黑暗。在小说《孔乙己》中,“笑”是揭示主题极其成功的艺术桥梁。
  作品中的笑声,从表面看来似乎是给小说增添了一丝欢笑的气氛,而这以笑衬悲的艺术手法,实际上却加深了作品的悲剧性。在笑声中,不仅揭示了孔乙己的可悲性格,同时,也反映了周围那些“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冷酷与麻木。这就更有力的控诉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很好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和腐朽黑暗。
  小说有四处写到众人的哄笑:一处是第四段,一处是第六段,一处是第八段,一处是倒数第三段。四次哄笑,描写的实际上是众人四次戏弄、嘲笑孔乙己的情景,而孔乙己尴尬狼狈、穷于招架的样子让他们很开心。众人的冷酷、麻木、对弱者的践踏由此可见一斑。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活在读书求仕的理想世界的孔乙己,一进入现实社会,就变得尴尬不安,就与周围环境对立起来。所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一个“又”字,一个“新”字,说明孔乙己因偷窃而挨打受伤已不是新鲜事,也不止一次。这样的取笑于孔乙己也是家常便饭了。所以他不想搭理他们,但短衣帮们却不想放过这开心的机会,“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对读书人的“清白”看得很重的孔乙己此时不得不争辩:“你怎么诬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在那个崇尚“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里,读书是最高尚的事,任何事情,只要和读书有关,就是值得尊敬的了,甚至像偷窃这样的丑事,一旦和读书发生关系,也就不成为丑事了,甚至还有些光荣。这一点在孔乙己看来是这样的,当然也是他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个托辞,因为“偷”与“窃”是一个意思,只是一口语一文言而已。至于他后面说的“君子固穷”之类的话,纯粹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是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来为自己辩解,以示其读书人所为都是按圣贤所教做的,非一般人所能理解。说这话时,孔乙己脑海中未必就没闪现过自己和许许多多颠簸求仕而不得其遇的干禄者形象,但科举求仕掌握了他的精神世界,是他和很多知识分子至死不渝的理想,虽然他不曾实现这个理想。他这种自欺欺人、执迷不悟的辩白,只能更引起众人的哄笑;一时“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凌弱怕强是人类天性中的一大通病,看着比自己更弱的人受害受辱是有些人的乐趣。同样,对比自己更穷困却以读书人自居的孔乙己进行取笑也更让短衣帮们快活不已。“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对这样的发问,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这是一种明显的骄傲情绪,读书是他惟一引以自豪的事。可是,
甲比乙少三分之一,那么乙比甲多多少?求过程解析,高悬
5个回答2023-07-04 06:05
解:培搏纯
设乙是“1”,依题意银枝知:配咐
甲是1*(1-1/3),即2/3。
乙比甲多:
(1-2/3)÷(2/3)=1/2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 赏析“笑”
1个回答2022-10-28 03:12
大家对孔乙己的笑是嘲笑,讽刺!
求 大魔神 作者:乙一乙 全本!
1个回答2023-03-10 19:42
已发送 请查收
八字:乙亥 丙戌 乙亥 丙子,请有缘大师给看看八字,分析分析.
1个回答2022-09-21 12:53
我跟你的八字就差一个字
甲看到乙要向丙射击,为了帮助乙也向丙射击,未料却击中乙,致乙死亡。如何分析甲的行为?
1个回答2022-10-23 07:35
1.甲构成打击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2.甲过失致乙死亡的行为属于偶然防卫,也即客观上制止了乙的不法侵害对此,观点一(结果无价值论):甲制造了好结果,意味着甲的行为是好行为,甲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构成正当防卫。观点二(行为无价值论):甲制造了好结果,所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甲的行为还是坏行为,所以甲不构成正当防卫。
3.具体符合说与行为无价值论相结合,最终便会认为,甲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对乙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4.法定符合说与结果无价值论无法结合,因为二者在看待甲导致丙的死亡问题上,存在矛盾,在看待甲的最终定罪问题上也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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