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尽孝的事例

2024-02-23 22:52

2024-02-24 02:05
最常见的尽孝的事例,是用自己身体的某部分做药,为亲人治病。  用人类肌肤、脏器治病,最早始于东汉时期。自汉朝至唐朝,虽人体不断作为药用,但历代编年史没有记载多少实例。下述是几个例子。  据江苏《淮安府志》所载,东汉时期浙江山阳县(今浙江省绍兴县)有个名叫李妙宁的女子,14岁时嫁与蒋瓒为妻。公公病了,她向上天祈祷,以使他能够迅速恢复健康。为了能够让公公吃到富有蛋白质的食物,李妙宁从自己的左大腿割下三块肉,烧成汤给他吃。在这一孝举之后不久,她的公公就恢复了健康。此类孝行在南北朝时期很少见,至少在人肉作为药物方面是如此。  然而,自唐朝以来,在医疗实践中运用人肉之举大盛。陈藏器所著《本草拾遗》是一部关于中草药的开创性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他首次谈到人肉可以治疗某些疾病。或许就是因为这一史无前例的说法,孝顺的儿女们才准备随时奉献他们的身躯。事实上,很多子女在父母患病时,都心甘情愿地从自己大腿上割肉以作为药物。随后,北宋末年,钱易在所著《南部新书》一书中发挥了陈藏器的说法。  唐朝时期,安徽寿州安丰县的官员李兴的父亲患了重病。李兴就从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假若是别人所赠,送给父亲当作药物食用。可是当肉送到时,他的父亲已经病得不能进食,第二天就去世了。后来,著名文学家柳宗元为李兴专门写了篇《孝门铭》。  在同一时代,也有很多类似的女儿和儿媳尽孝的例子。陕西延安范家有女出嫁,不久丈夫便去世。范氏没有再嫁。相反,她多年忠诚地服侍公婆。当她的婆婆患病时,范氏从自己的左大腿上割下肉来,刀深至骨。她把肉给婆婆食用,以治其病。她的婆婆很快便恢复了健康。据湖南的《岳州府志》《岳州即今岳阳)所载,林家有女,其母患病,药也治不好,为给母亲治病,她从自己的大腿上割下肉来,煮成粥给母亲喝。她的母亲喝了后,很快就康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