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中的“物”是两个不同的词:一个是名词,指事物本身;一个是动词,指“状物”,即描述、解释事物,或给事物下定义、命名。
对句中不同的“物”,可先采取“代入法”将它们代入句中,得:
以物(物斗乎首的特性)物(顷册定义)物(物质),则物(物质)可物(被定义),以物(物质名称)物(定义)非物(物质),则物(被定义的)非物(物质)。物(定义)不得名之功。
经过代入,字面上就能解释了。意思是:
根据物质本身特性给物质命名(下定义),那么这种物质是存在空数的;用一种物质的名称去给非物质命名,那么被命名的东西仍然不存在。任何的定义都是徒劳无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