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鲁迅,今天是第十七集。
本期节目,我们读鲁迅先生的代表作,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作品《阿Q正传》。
在重读鲁迅的发刊词中我们说过,重读鲁迅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重读我们自己,看我们自己过去几十年思想历程的变与不变。有些地方自以为不变,其实已经变了;有些地方自以为变了,其实并没有改变。
这种感想在这两期节目里会尤其灵验。
也就是说,每次阅读《阿Q正传》都像在重新解剖我自己。
《阿Q正传》的来历
《阿Q正传》于1921年12月4日到1922年2月12日在北京《晨报副镌》上连载,由鲁迅的学生、朋友孙伏园约稿,开始是发表在报纸的开心话专栏。
这个专栏用今天的说法就是搞笑专栏,而小说的前两章也的确比较搞笑。
但《阿Q正传》后面就不大搞笑了。孙伏园看后立刻明白了小说的分量,所以把小说转去了文艺版。今天回头看,这是报纸连载小说的特例。
后来通行的连载法是边写边创作,参考读者反映,然后发展剧情,慢慢决定人物和故事的发展。这种边写边看反应的连载模式,其实是作家、编者、读者的一种共创模式。它在文化工业生产的链条上,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也就是说在100年后,现在的期刊、电视台、报纸反过来会制约作家的创作。
相比之下,《阿Q正传》的连载历史是十分特别的,它属于报纸为作家让路,版面为作品服务。
阿Q名字的由来有几种解释。
鲁迅在小说前言里解释,他应该叫阿Quei,但不知道他是不是中秋节出生,所以不能写桂花的桂;也不知道是否有哥哥叫阿富,所以也不能叫宝贵的贵,因此就用拼音的第一个字母Q来代替。
周作人另外有种解释,说鲁迅本来就是要用Q,因为Q像没有五官的圆圆的脸,但有一条辫子,代表了当年汉人的耻辱。一个空白的脸,托一根辫子,体现出麻木的国民性,像被杀头也没表情的“吃瓜群众”的脸。
因为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核心就是失败者、奴隶如何处置自己的屈辱感,所以辫子就代表着屈辱感,没有五官的脸就代表着各种无奈的处理方法。
精神胜利法概述
要学习精神胜利法,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生理心理基础,简单来说就是“情理不分”。这里的“情理不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情理如果分的很清楚,比如你的妈妈贪腐,没人知道,你自己去举报,这似乎有些冷血;但如果家人犯罪你都可以理解,甚至还帮忙,那就是情理不分了。有种测验法,我们可以想象在生活当中,有没有一个对你很坏的人,可你却觉得他实际上不是一个坏人,甚至是一个有才能、有成就的人。如果你不觉得他是坏的,那你就是一个情理分明的人;如果你想来想去找不到,那你也有点情理不分。
这个问题很复杂,很多人从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做过研究,认为在欧洲,北方人比较重理性、讲逻辑;南方人则情理不分,所以会比较浪漫。
我个人认为在法国、意大利,精神胜利法是比较容易得到共鸣的;而在中国如果讲国民性,倒是从北到南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都曾长时期被异族统治,都要在奴隶屈辱当中寻找奴才的光荣,也都要儒道互补,既想着格物致知,修齐治平,又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
鲁迅早年留日,日本又很受德国、北欧文化精神影响,所以我认为这与鲁迅特别批判阿Q式的国民性有一定关系。
精神胜利法的三个层次
精神胜利法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就是变换一个思考的角度,这就是“理”;以求得心理感情的快乐,这就是“情”。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怎样来看待半瓶水。可以悲观的认为只有半瓶水,也可以乐观的认为还有半瓶水,同一个事实有不同的角度去看待。
前者对自己要求比较高,压力比较大,后者显然可以安慰自己,生活比较开心;前面会促进工业科学发展,直面惨淡人生,严厉批判社会,后者说不定是宗教艺术的温床,想象美好人生,陶醉自己心灵;前者比较像鲁迅散文当中的观点,后者比较像鲁迅小说中的人物。这是精神胜利法的入门和基础。
而阿Q的出场已经进入了精神胜利法的第二个层次,即“虚构事实,转换角度,以求心理快感”。
小说中举例,阿Q无家,只做短工,介乎于雇农无产者之间。他与别人一吵架,就瞪起眼睛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了”,觉得阔才是光荣。如果阿Q祖上真的很阔,那么这就是精神胜利法的第一个层次。但如果这个先前很阔只是假想、幻想,那就是精神胜利法的第二个层次。
这种精神胜利法的最常见、最有名的模式就是:
阿Q在形式上打败了,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闲人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
“儿子打老子”的经典和刚才说的半瓶水的故事看上去是两回事。
前者是荒谬的自我安慰,后者是人之常情。但实际上两者有相通之处,关键在于那另外半瓶水是怎么样少掉的。假如这半瓶水是别人碰翻的,或者是被人抢走的,那接下来其实就是一个怎样处理屈辱感的问题。
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事情都是靠第二个层次的精神胜利法来维持的。至少我经常这样安慰自己,最后也“心满意足的得胜了”
精神胜利法的第三个层次,也是虚构事实,变换思考角度,以求心理快感与安慰。但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个虚构是以自虐的方式产生的,这是一种难度更高的层次。
小说中阿Q觉得自己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于是心满意足,愉快的喝酒赌钱,居然还赢了一回。但赢钱以后糊里糊涂又跟人打架,之后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说算被儿子拿去吧,总还是忽忽不乐;说自己是虫子吧,也还是忽忽不乐。他这回才有些感到失败的苦痛了,这在小说里是第一次。可他立刻又转败为胜了:
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热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虽然还有些热剌剌,——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躺下了。
这就是精神胜利法的第三个境界。
大家有没有到过这个境界?
我向大家承认,我有过,而且不止一次。详情请听下期节目。
我们下期继续。
预习通知
下期继续主讲《阿Q正传》,出自小说集《呐喊》。
想了想,原来我也常会用精神胜利法,能够帮助从痛苦情绪中走出。不过任何事也都是过犹不及。
自己给自己宽心,不容易抑郁
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所以,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精神胜利法也有它积极的一面,运用得当多少会使人有满足感。
我认为讲述者并不严谨。例如,两军性命相搏中撕咬对方实在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现象,将其归入“吃人”实在不妥,将其定义为中国传统更为不妥,讲的是为中国打出几十年和平的志愿军,就尤其不妥。
阿贵的gui第一个字母不是q,而是g呀。
读《狂人日记》不是特别痛苦,读《阿Q自传》则是锥心之痛。
心理学上有一个词叫“观察者”效应。人的行为方式,本来都是多元的。为什么最后成为了有特点的行为模式?是观察者的期待。 鲁迅就是一个观察者,把一个日常中的普通人,阿贵,期待成了阿Q。 每个人都用过“精神胜利法”,但把“精神胜利法”定义为这个人的行为模式,就是观察者效应。 人性是多元的,阿Q这个普通人本应是多元的,但只挑出他不堪的行为来塑造。我不觉得这是伟大作品,更符合搞笑作品。 这篇文章流行可能只是,当时社会的需要。 管理员,会删吗?
GuannanZhang 回复 @随便都有人用: 最伟大的作家也只是在自己的偏见里写故事。你指望他是上帝,也是不大可能的。
这种做法就像现在韩国的电视剧,演员边拍,编剧根据市场观众调查结果,结合观众喜好来修改剧本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我经常在特别开心的瞬间过后扇自己俩个巴掌。总是怕开心过了头,不好的东西要来,所以先赏赐自己点一些,有防备的,能够承受的起的痛苦以抵消那些可能会来的承受不起的痛苦。这算阿Q吗
喜欢文学的喵喵 回复 @Lsindy: 我觉得不算,阿Q是在受到屈辱后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