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该给孩子自主权

哪些事该给孩子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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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事该给孩子自主权

    对于学龄前的孩子们,一般家长都会以孩子太小为由凡事包办代替。其实,只要是孩子能够做、应该做、做起来相对安全的事情,父母应该让孩子有机会做决定。那么哪些是孩子们有能力决定的事情呢?

  一、自已的事情自己做。当孩子要求自己完成这些事,比如自己吃饭,拿力所能及的物品,或做简单的家务劳动时,我们一定要允许他自行尝试,虽然他自己吃饭时常常会弄得满脸、满地都是;虽然他自己扫地时扫得并不干净;虽然他帮妈妈拿着什么走起来踉踉跄跄,但这都是孩子建立自主、勤奋的第一步。我们不但不要因为那些不够好责怪他,而剥夺他学习的机会。我们更要在他完成时及时的为他加油,肯定他的努力和进步。

  二、对衣服样式、颜色的选择。对于衣服的薄厚也许孩子没有判断的能力,但对于衣服的样式和颜色完全可以让孩子自己做决定。

  三、玩具分享。当孩子不愿将玩具与同伴分享,有争吵行为发生时,别急着介入他们的争执之中,我们应该先让孩子自己去解决,如果孩子们实在解决不了,我们可以听听孩子们怎么说,然后再决定要怎么做,千万不要不由分说地批评或者维护自己的孩子。

  四、独处的地方。当孩子心情不好或情绪不佳时,有选择独处的自主权,这段时间我们就暂时不要去打扰他,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会儿。(当然孩子还小,不是真的让他静静就不去理他。我们只是让他自己平复一下情绪,还是要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行为,并在孩子愿意交流时听听他表达他的情绪,如果他不愿意说就只是抱抱他给予安慰。这样接纳孩子情绪的应对方式就相当于告诉孩子,他是可以有情绪的,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面对和处理自己的情绪,对情绪的可控感会让孩子慢慢积累和获得处理情绪的能力,同时增加与妈妈的信任和交流。)

  五、游戏区的选择。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让孩子自己决定在哪里玩玩具,在这段时间里,这是属于他的游戏区,我们同样要做到不去干扰他。

  六、哭的权力。当孩子受到挫折、受伤时,我们应该允许他哭泣。“哭不是好事”、“男孩子不能哭”我们会被很多固有的思想影响,又或者因为在公共场所,我们总是会劝阻孩子不要哭,然而哭泣本就是孩子自我修复的方式,所以我们不必阻止孩子的哭泣,只是在旁边陪伴安慰他,等孩子停止哭泣后,再与他讨论:“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七、恋物情结。孩子对某种物品(如布娃娃、毛巾等)情有独钟时,无论走到哪都要带着它,一旦没了它,孩子的情绪便焦躁不安。遇到这种情况时,妈妈们不要担心,孩子对某样物品的特殊依恋正是在弥补妈妈不在身边时的不安全感,是帮助孩子成长,适应妈妈越来越长时间不在身边的情况,所以家长不用强求孩子改掉这个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恋物情结会自然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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