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咒1264河套人民公社下

魔咒1264河套人民公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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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咒1264河套人民公社

三道桥人民公社成立的1958年,我正在二道桥东区初小读一年级。我们原来的沙罗圈叫永顺大队,书记是土改干部仲生青,一直干到大集体倒塌。主任是张银生,一直干到退休。三个生产队,一队队长刘登云,土改民兵积极分子,共产党员,干到因病去世。

二队队长冯全全,共产党员土改积极分子,因为女儿嫁了个地主儿子被免职,在大队林场去世。

三队队长郝四八,共产党员土改积极分子,干到病死在任上。

在历史的长河中,其中有一段为时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时期,这段历史从20世纪的一九五八年开始,到一九八四年结束。

生产队的年终收益分配办法是,全年的农、林、牧、副各业收入加起来的总和,减去上交国家的农业税、减去用于下年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提留、减去用于下年的文艺演出和帮扶困难的“公益金”提留、再减去本年度的生产费实际支出,剩余部分按照生产队全体劳动力全年的劳动总工分进行平均分配,这种分配叫作“分红”。我们何家梁生产队由于历任队长管理严谨,农牧业生产搞得活跃,一直坚持“农牧业不足副业补”的发展理念,多年来社员分红一直在每个工日八角至九角之间,是当时西营子公社分红最高的生产队之一,方三周围也是出名的。

社员的劳动工分除了参加分红外,还与生产队的粮食分配有着紧密的联系。那时候的粮食分配原则是:正常年头先上交国家任务,再留足籽种和牲畜饲料,然后按照全队总人口平均分配。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是每人三百六十斤口粮,包括五斤薯类折合一斤粮食在内。当年人们风趣地说:“不管够不够,就那三百六”。按照三百六十斤的留粮标准分配下来后的剩余部分,叫作购后余粮。二次分配购后余粮的原则是:30%留作集体储备粮,预防灾荒战乱,也叫作战备粮;20%留作集体机动粮,用于下年特殊工种的劳务补助和个别困难户的救助;50%按照全队劳动力的总工分进行分配,叫作“工贷粮”。这样,谁家挣的工分多,谁家就分的“工贷粮”多。那时候生产队有种反差情况是: 家大人多的户子一般是缺钱不缺粮,因为人口多娃娃多,分的口粮就多,而娃娃消费的粮食相对较少,所以说,人口多的户子一般粮食相对宽裕。但分的口粮多,生产队扣除了口粮款后还倒差生产队的钱,这种户子叫作“差钱户”。翻过来,一个四口之家,两个强壮劳动力,挣的工分多,扣除的口粮款少,分的钱自然就多,这种叫作“长钱户”。但“长钱户”往往是缺粮户,因为人少分的粮食少,而且大人费饭,所以缺粮。“工贷粮”的分配政策正是弥补劳动者的一种优惠政策。我们家三口人,两个半劳动力,一年能分到四百来块钱,属于长钱户范围。但由于都是大人,年年粮食不够吃,每到青黄不接时,我父亲半夜黑地夹着升子提着斗,悄悄地出去向粮食宽裕的人家借粮。借粮还的偷偷摸摸,不敢公开,因为公开了,人家有粮也不敢给你借,怕影响了人家评救济和享受国家照顾的资格了。

再说那些将近一半的户子只因家大人多,每年下来不同程度的倒差生产队的口粮款,这些“差钱户”的饥荒越踏越多,债务越垒越高。直到后来改革开放实行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时,才利用生产队作价处理牲畜农具的钱相抵还清。

长时间在缺吃少穿的苦日子里受煎熬的人们,总是会厌恶当时的那种体制的,总会利用各种形式出来抗争。别的不说,就我们公社,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原来那种“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雄心壮志和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出大力流大汗”的精神逐渐淡化。比如: 集体有重要农活儿需要大家突击完成时,生产队就得杀只羊才有人出工参与;人们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早出晚归”的那种积极性和“爱社如家”的集体主义思想荡然无存。反之出现的是一些奇怪现象,比如: 社员们早上是在自留地里突击大干,半晌才摇晃到集体地里去缓息。有人形容这种情形是“先在自留地里打冲锋,后到集体地里养精神”。无奈之下,迫使生产队的领导们想出了“小段包工”的招数。所谓“小段包工”,就是将集体的某一项农活儿评定出工分,承包给一户人家或者一个人限时完成,队长按时检查完成情况和质量,并且按照检查结果给予核定工分。这样的好处是,能够激励承包人又快又好地完成任务,还能参加别的劳务活动。这“小段包工”事实上就是后期“包产到户”的前身。除此之外,还实行了一段时间的“劳动竞赛”,当时叫作“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通过“劳动竞赛”,生产队评选出阶段性劳动积极分子给予工分奖励,以此来激励人们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70年代末,为了应付上级号召,大部分生产队都办养猪场,但由于经营不善,饲养员得不尽功夫,办养猪场不但没有收益,而且都赔钱的状况。人们笑称当年生产队养的是“两快”猪,即“脊梁瘦的比刀快,翻墙速度比人快”。还有“牛哭了猪笑了,饲养员偷料了”等怪事屡见不鲜。地方上有个经常讲怪话的老头偷偷地和一些人说:“农业社的气数快尽呀,估计马上单干呀!”果然,没几年功夫,不知什么地方出来些高人,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实行农业“大包干”,从而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原有的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改革开放后农村出现的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新气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的1980年大部分农村开始实行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西营子公社的8个大队54个生产小队全部按照伊克昭盟杭锦旗巴拉亥公社的经验,实行了土地承包联产责任制,彻底解放了生产力。广大农民以冲天的干劲,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自作主张、自主经营,并通过精耕细作、科学种田,一年就打下了几年的口粮。再加上种植经济作物和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农民不但粮食丰收,经济收入也大幅度增加。三年功夫,我们生产队经济收入万元户,粮食生产超万斤大户就冒出了七八家。老百姓粮食丰收了,手头儿宽裕了,首先开始添新衣盖新房,明显改善了生活条件。

现在回想人民公社那会儿,真让人感慨万千,但它毕竟是历史的一部分,而且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让我们更加珍惜如今生活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研究那段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农村生活提供了珍贵的素材与记忆。它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也见证了人们在特殊经济模式下的生活状态与情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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