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图据北海中院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19日,该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吴炜判处死缓。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法院审理查明,除共同或者单独受贿共计1.86亿余元外,吴炜还被查明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的相关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吴炜在柳州“一把手”岗位上的前任郑俊康,此前长期在柳州和吴炜“搭班子”。11月7日,郑俊康一审获刑16年半。4天后的11月11日,柳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指出,经过反复、深入的科学论证,继续推进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不可行,通过改造整体利用也不可行。
未获批复举债融资建设轨交项目
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12月19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吴炜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炜利用担任广西横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共同或者单独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亿余元。
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吴炜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吴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吴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受贿款项未实际取得,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曾“接班”溺亡市长
“老搭档”一审获刑16年半
公开简历显示,吴炜1968年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后长期在广西任职。2000年8月起,刚刚32岁的吴炜任南宁市江南区委副书记,区长、党组书记。2003年9月起,先后担任广西横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县委书记等职。2008年12月,吴炜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9年11月起,又先后担任南宁市委常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
吴炜 图据《柳州日报》
2008年12月吴炜任南宁市副市长时,南宁市市长为黄方方。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黄方方担任南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等职。2022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黄方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去年6月,黄方方被决定逮捕。
2015年9月,吴炜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当年11月4日,时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文荪落入柳江河中,据新华社当时报道,肖文荪经搜救打捞上岸后,送柳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12月,除担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外,吴炜开始担任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2016年1月担任柳州市长。值得注意的是,在吴炜担任柳州市长期间,与其长期“搭班”的柳州市委书记是郑俊康。郑俊康2013年1月开始担任柳州市委书记等职,直至2021年2月卸任相关职务。
在柳州市长岗位上,吴炜工作了5年多的时间,直到2021年2月,吴炜接替“老搭档”郑俊康任柳州市委书记,正式成为柳州市“一把手”。2023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了吴炜被查的消息。
今年1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郑俊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11月7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郑俊康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决中也提到,2015年底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康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柳州上月明确:
“继续推进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不可行”
11月4日,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施工通告引发关注。该通告称,将对桂柳路北侧的墩柱及搭建的附属设施进行拆除。
据《柳州日报》此前报道,2016年12月,柳州轨道交通1号线试验段开工仪式在火车站东广场正式启动,标志着柳州轨道交通正式步入建设阶段,2017年6月,2号线开始建设。
而据“柳州发布”11月12日消息,11月11日,柳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通报郑俊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一审判决情况,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促改,专题研究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指出,“经过反复、深入的科学论证,继续推进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已不可行,通过改造整体利用也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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