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凌晨1时左右看到有未成年人在马路上开车。
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接到群众反映,辖区时有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路面监控视频巡查,民警组织警力前往车辆出现的地点及周边重点路段进行布控蹲守,成功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12月16日下午,民警找到涉事车辆及15岁驾驶人小明,驾驶的黑车小轿车里共坐了六名未成年人,民警感到十分震惊。
“小朋友,你们这都还没到考驾照的年龄,开谁的车出来的?你们的家长知道吗?”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小明称车子是其拜托已成年的朋友在租车公司租的,并觉得驾驶车辆操作比较简单,认为自己开车没什么问题,便载着几位好友一起“兜风”。
民警对小明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向其普及了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联系其家长到现场,要求家长带回严加管教,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风险有多大
心智不成熟,易开“斗气车”: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容易盲目追求“速度”“炫技”。
无知者无畏,无法应对突发情况: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成群结队,事故后果加倍: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的心理,往往邀请其他未成年人朋友一起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伤亡后果加倍。
来源:长沙晚报综合“宁乡公安”微信公众号、宁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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