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充市委批准,南充市纪委监委对中共南充市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廖先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先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并被其利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廖先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充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南充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四川省纪委审核、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先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充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终止其南充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廖先毅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南充市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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