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有的放矢)

更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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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指明了方向。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社会生产力诸要素在地理空间的配置效率、增强区域间经济联系,进而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随着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持续实施,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明显增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布局框架初现,区域一体化发展呈现崭新局面。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幅员辽阔,实现区域之间的平衡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推进。更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将其与产业空间布局紧密联系起来,特别是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统一起来。

产业是生产力的载体,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是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必然选择,符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的要求日益突出,也赋予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新的内涵。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基础相对雄厚、产业门类较齐全,具备创新资源的规模集聚优势以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先发优势。要发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在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中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强化其创新引领力、产业吸纳力、资源聚合力、辐射带动力。再如,长江、黄河是贯穿我国东西的两大河流,流经地区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这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势能和广阔的空间。要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在统筹开发与保护的基础上,促进产业合作和转移,形成产业合理布局、高效联动、有序转移的内生动力。

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统一起来,需要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生产要素配置有着不同的维度,既包括依据生产率水平在企业和部门间配置,还包括在不同地区和时间维度上的配置。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要素在地区间便捷流动的动力,让各类要素根据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在更广阔的空间内寻找最佳配置点。比如,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的流动与布局对新质生产力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当前,人才跨区域流动还面临政策壁垒、信息不对称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制约。要加强区域间人才协作,推动人才资源共享,实现人才优势互补,营造良性的人才竞争氛围,以和谐人地关系吸引人才,进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有机统一起来,还要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实现政策叠加联动。比如,在制定财政、货币、就业等总量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差异性,深入把握各地区的发展现状、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等具体状况,引导资金和产业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和分布。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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