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在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央党校国家高端智库与光明网联合推出“理响中国·铿锵有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暨党校公开课第十二季”专题视频。专题视频坚持问题导向,10位党校主讲嘉宾通过与青年教师和学生对谈的形式答疑释惑、增进共识,用通俗语言、翔实数据、鲜活事例,着力把好的改革举措宣传好,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本期由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教授解读“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文字实录】
杨海涛[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2022级博士研究生]:最近我们同学们在一起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在备受鼓舞的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想和老师请教交流一下。比如说,我最近刚体验了萝卜快跑无人车,我感觉特别新奇。
王世馨[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2022级博士研究生]:对,我也关注到了,在小红书、抖音上,无人驾驶汽车也引发了一些问题,比如说它的违停、占道、和行人发生碰撞等问题,引发了热烈讨论。
杨海涛:那我在想,这种无人驾驶汽车它产生的事故应该由哪一方主体来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各种各样的新兴技术变革好像对我们的立法和法律体系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和挑战。
封丽霞:是的。大家看到了新的科技发展对法治建设提出来的这样一个挑战。新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必然会带来新的社会行为和新的社会关系。像ChatGPT、区块链、互联网等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经济领域,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法律领域,实际上也催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空白。
无人驾驶汽车带来了城市交通的智能化和便利化,但是也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和伦理的难题。那么这些新的问题的解决,就希望新兴领域的立法要及时地跟进。立法怎么能跟上时代的潮流?立法怎么来契合社会的现实需要?怎么来保证法律的发展与新事物的发展能够同步进行?这当然就要求我们对新事物的立法有新的立法观念和新的立法形式、立法技术。这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门要求,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这也是表明了我们的最高立法机关已经开始关注新兴事物的立法。
所以我们在立法的思维上,要确立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路。我们要以一种比较包容的立法的态度来加强治理,给新事物预留一个发展的空间,给法律的调整也预留下余地。在立法的形式上,我们用一些单行法、试行法、暂行法就比较的科学。
杨海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想请教老师,以后要推进更重大的改革,是不是越要强调它的法律依据?
封丽霞:改革往前走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进入新时代之后,我们现在要求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大家回顾这个过程,能够看出来,我们的法律体系是越来越完善的。立法对改革的这种推进作用,它是从被动到主动。现在我们的改革进入到深化的阶段了,进入到攻坚期,而且很多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个时候就强调法治的作用。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我们的改革进程才能够减少风险,才能够行稳致远。
当然,怎么来适应改革事业的要求,我们的法治工作也做出很多的努力。在立法体制方面,这些年以来,我们一直向地方来下放立法权。在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城市建设这些方面,地方就可以先行先试,首先去回应改革的需求。202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专门增加了两种立法形式,在浦东新区、海南自贸区,赋予他们相当大的立法保留的权力。这也是为这两个地方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提供了一个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立法形式方面,现在“小快灵”“小切口”的立法就很受我们改革实践的需要。在2022年我们专门制定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这部立法就让人耳目一新,因为它突破了章节的格式的束缚,打破了过去的宏大叙事的立法的要求,直奔主题,有几条列几条,强调法律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我觉得这就是我们地方立法的一种非常好的新发展态势。
王世馨:前段时间我看了电影《第二十条》,里面有句话我印象很深:“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刚刚老师也谈到了立法领域的改革,那么法治其中的各个领域是如何回应改革需要的呢?
封丽霞:《第二十条》它为什么能够打动人,就是因为它回归到人民对法治的感受和需求了。其实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各项工作最高的一个价值追求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那比如说在立法方面,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条件,我们要良法善治。我们看到这些年以来,我们在全国各地建立了很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最基层的声音能够上传到立法机关,使得我们的法律法规在制定的过程当中有了这种民主意向。这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针对立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了一系列的改革要求。比如怎么防止立法冲突、法律打架?全会提出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以此促进全国立法信息的共享。这个改革举措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中国立法快速地发展。截至2024年6月,现行有效的法律就有303部。我们地方立法发展也非常迅猛,现在有14000多部的地方性法规。这么一个规模巨大的法律体系,怎么保证它的内在的统一和和谐,这就是我们接下来立法改革需要重点强调的内容。
杨海涛:老师刚刚对这个立法领域的改革提出了很深刻的见解,我们执法领域应该怎么样更好地回应老百姓的期待?
封丽霞:执法跟老百姓发生最直接的联系。老百姓对法治建设的感受、对公平正义的评价很多来自于他所接触到的执法行为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是针对这样一些实践当中的问题,比如说这些年老百姓反应比较强烈的,像天价罚款、小错重罚、机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等,就要求行政执法裁量的基准制度要建立起来。不同的行政区域,它们的执法标准要逐步地实现衔接。
王世馨:老师谈到了立法和执法领域,司法是老百姓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领域是如何进行改革的?
封丽霞: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怎么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各项法治工作所要努力的目标。我们的司法工作面临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案多人少,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这个问题也强调了我们怎么从源头、怎么从前端来化解社会矛盾。法院的判决执行难、执行乱,这也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困惑的问题,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提出来:“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所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具体到法治领域,我们看到,全面深化改革既对法治本身提出来了要求,也对改革如何来推动法治提出了目标。
随着我们的改革不断深入,全社会也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只有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我们改革的进程才能够行稳致远,我们的法治建设才能够更高水平。也只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我们才能够为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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