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什么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
答: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其内在矛盾运动以自我否定的方式而实现的,这要求我们掌握“破”与“立”的辩证法。“破”与“立”,“立”是发展的基础,“破”是变革的前提,深刻体现了联系和发展、守正和创新、肯定和否定的辩证思维。
“破”与“立”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破”就是要突破陈规,有辩证的否定精神,敢于破除已经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东西,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主观与客观相符合,使思想与实际相一致。“立”就是要紧跟时代步伐,秉承科学的创新精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破”与“立”作为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有破无立,容易导致社会失序,出现治理真空和治理乱象;只立不破,容易导致改革不彻底,遗留社会问题。只有立得住,才能破得好;只有彻底破,才能为更好立创造条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注重把破和立更好统筹起来,把握好二者的辩证关系和承接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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