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被判刑10年!偷拍“无孔不入”,要让偷拍者无路可逃

主犯被判刑10年!偷拍“无孔不入”,要让偷拍者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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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装针孔摄像头,手机偷偷录音,窃听窃照设备明目张胆销售……近些年,类似丑闻不断曝出,引发公众对隐私泄露的担忧。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设备犯罪典型案例,强调必须坚持全环节、全链条打击整治偷拍盗摄黑灰产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酒店、民宿、试衣间等藏有针孔摄像头,屡成社会热点。今年9月,石家庄某民宿房间发现多个偷拍摄像头;11月初,河南安阳某妇幼保健院护士更衣室发现隐藏摄像头;11月底,江西九江一幼儿园卫生间发现微型摄像头……在一片喊打声中,偷拍者依旧如此猖獗,委实刺痛了公众神经。让人既愤怒又无奈的是,偷拍摄像头背后是一条长长的产业链——“不闪光、不发红、不闪灯”的针孔摄像头在网上公开售卖;别有用心之人高薪聘请工人到指定场所偷装设备;偷拍的照片、视频明码标价售卖,甚至被用来勒索当事人……从偷拍到出售,制售两端的不法分子赚得盆满钵满,普通人隐私在不知不觉中裸奔。

乱象频仍,当施重典。偷拍者制作视频销售牟利,侵犯他人隐私权,也可能触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针孔摄像头的买家卖家,触犯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偷拍产业链,必须彻底斩断;这一链条上的不法分子,都应为自己的贪婪与龌龊埋单。近年来,公安、网信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一系列战果,但不得不承认,由于隐蔽性强、受害者不愿声张、取证难等原因,偷拍仍时有发生,整治偷拍难点犹在。

偷拍者越是魔高一尺,反偷拍就越要道高一丈。整治偷拍,除了宾馆、民宿等重灾区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最重要的,就是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让偷拍者付出沉重代价。最高法公布的4件典型案例中,有的在宾馆房间安装偷拍设备,偷拍他人隐私并制作成视频销售牟利,主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有的在网上买下偷拍设备,私自窥探他人隐私,被判处有期徒刑;有的改装、销售微型摄像头,变相成为非法生意的帮手,最终同样获刑。4起案例中的不法分子,无论有没有直接参与偷拍,无论偷拍照片、视频是自己看还是公开售卖,都受到法律严惩,这是打击偷拍嚣张气焰、维护公民隐私权的必要之举。

最高法公布4件典型案例的意义,不仅是为今后的司法实践提供借鉴,也再次释放鲜明信号:对偷拍盗摄产业链将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切实维护每个人“不被窥视的权利”。还在蠢蠢欲动试图偷拍的不法分子,还在试图坐收渔翁之利的平台,都要从4起典型案例中警醒,趁早收起肮脏的偷拍摄像头。否则,就是下一起典型案例的“主角”。

一个文明社会、法治社会的高度,不仅取决于技术发展的速度,更取决于法治规制的力度。法律长出“牙齿”,“无孔不入”的偷拍者必定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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