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冥宝记第28回 饥渴厂

洞冥宝记第28回 饥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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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太轻生,在阳间服毒投缳,只想把人贻累。
你既乐死,到阴府忍饥受渴,仍然教你熬煎。
……
只是此等轻生之人,死时已受苦不堪,到此更懊悔不及,因他到此厂内,要令他身受饥渴,腹如针刺,口吐青烟,比他死时,更觉难过。(这就是万事皆休)无非教他试试这种苦恼,纔晓得轻生的失着,且每日戌亥二时,还教他如临死时之痛苦,照样行为。(是他自愿的)成数月后,或一二年后,命鬼卒押其魄,归附寻死之所,不准受享羹饭纸帛,倘能知悔敛藏,不现形影惊人,妄寻替代者,(自知过犯情尚可原)俟其遭累人等,各无牵涉之日,门灶诸神,仍将该犯解交本殿,转发第二殿,查较功过,照律施行,以次递解各殿处治发落。如或在死所地点,妄现形惊毙了人,或妄寻替代者,(居心险恶罪难赦免)不惟不能投生,还令青面獠牙厉鬼,勾到各狱,受苦满日,发入阿鼻大地狱内,永远受苦,不准投生,此本殿注定之刑律也。」
……口占一律曰:「轻生本是妇人多,狱底沈沦可奈何?每为贪淫争醋海,因而寻衅起风波,悬梁刎颈由来惨,服毒投江自入魔;我勤世人休恨恨,免遭饥渴堕恒河。」【此诗为轻生妇女,下脑后一针。】
好生恶死,人之常情,轻生之辈,冥司设狱治之,亦天地好生之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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