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涉及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该公司被判赔向湖南和光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第一笔版权回购款中剩余500万元版权回购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和案件受理费。
针对“张纪中名下的纪中文化公司被列老赖”一事,12月10日,73岁的张纪中在社交平台发布澄清说明:
本人自2017年离婚以后,已彻底离开上海纪中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持有率变更为0,已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相关事实。该司一切争议与本人并无关联。
针对不实谣言,本人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张纪中翻拍过许多金庸先生的经典小说,曾担任《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等影视剧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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