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自律挑战”,挑战的不是初衷和底线

正观快评:“自律挑战”,挑战的不是初衷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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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全密闭环境内,独自一人的你必须晚上10点关灯早上6点开灯,不能以任何形式遮挡面部超过3秒。遵循十余条挑战规则,坚持26天能拿走80多万元。这样的“自律挑战”,你心动了吗?据大风新闻报道,今年9月,陕西宝鸡一男子参加挑战屡试屡败,分文无收,反而投入了一共2.04万元的报名费。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参赛者的动机要么是提高自律意识,要么是想赢得高额奖金,这都无可厚非。但在挑战机构眼中,所谓的“自律挑战”,不过是另一场针对人性的生意。打从一开始,参赛者与主办方,就站在了不平等的地位上。

条款有失公平,挑战属于反常态。看似“环环相扣”的合同,实则全是套路。一则,合同规则的制定全凭机构、企业“一张嘴”;二则,挑战项目缺乏监管,多的是“自导自演”;三则,合同条款设置奇葩,更像是挑战人类极限。在此情况下,要想挑战成功,简直比登天还难。就像网友评论的,“交完报名费的那一刻就已经输了”“你看中几十万元的现金,但人家只想赚你报名费”。

当然,像这样的付费活动不可能没有盈利动机,但断然不能变成牟利工具,不能变成纯粹的赌博游戏,挑战人类极限和法律底线。高昂的报名费与严苛的规则叠加,这如何不让人质疑是在“割韭菜”?

“自律挑战”问题早已引起关注。今年11月,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曾发文提到过一起相似案例,并指出“自律挑战”有相当“赌”的成分在内,更类似于射幸行为,有着极高的功利性,违背了自律挑战的初衷,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诚信相抵触,应当给予否定性评价。合同写得再“滴水不漏”,在法律上并非无懈可击。

公平是合同成立的原则,明显有失公允或不合理的约定,本质上是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所以,此类格式条款应归于无效,消费者可以据此要求退款,也可积极投诉反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众要擦亮眼睛,别轻信“天上掉馅饼”的陷阱。想让“自律挑战”不跑偏,还需加强监管和企业自律,确保参赛者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为保证活动公平进行,必要时还可考虑引入第三方作为裁判。

自律挑战的初衷就是培养自律,别把输赢看得太重,更别把盈利的心机放在严守活动宗旨和严守法律底线的原则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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