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
《道德经》
-第60章-
治大国,若烹peng小鲜。
以道莅li天下,其鬼不神。
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简单解释:
不管是治理国家这样的大事,还是做一盘小菜那样的小事,只要用“无为”的道法来对待,即使最难缠的小鬼也不会兴风作浪。
并不是小鬼不会兴风作浪了,而是这个小鬼不会害人了。
也并不是小鬼失去了害人的本领,而是这些小鬼都明白圣人“无为”之理,懂得万众一心,万法一体。既然一切众生都是一个本体,哪里有好坏对错?哪里会有人鬼互相对立?
所以说,鬼也好,人也好,没有一个不是“道”的显化。再怎么显化,无非都是“万众一心”的德相。
详细解析:
对于本章《道德经》,哪怕再有学问的学者也会被搞懵。而那些依文解字,机械地翻译都是狗屁不通,毫无意义!各位请注意!解释佛道经典,必须穿透真理;必须先理解佛家最重要的经典《楞严经》。
不要一提到佛家,有人就开始排斥,认为佛思想不是本土的,是印度传入中国的。错啦!
北大公学客座教授李漫博讲:考古发现巴蜀(西南)地区有一个3700年前的庙宇。还发现,当时示现的佛陀是黄种人。
这还不算早,黑龙江那边有一个地母寺,早在5000年前就在了,至今还在。所以在中国国土上,佛家文化远远早于印度。这让我想起主xi在国际宗教会议上发言时讲的一句话:“深入地了解佛教文化,我才能真正地了解中国文化”。何况真理不分法界,更不分国界!
“治大国,若烹小鲜”。
这里的“小鲜”不管是小虾还是大鱼;是青菜还是萝卜,都没关系。老子在这里要讲的既不是治国,也不是炒菜。
“烹小鲜”是家家户户每天都在做的小事。一个“若”字把治国大事与烹饪小事并位了。讲的是:做大事也好,做小事也好,都是一个办法,就是“无为”!这是“道”。“道”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好坏差别!“道”是“不讲方法的方法”,也就是自然而然。
如果站在世俗人的立场,事物有大小、好坏、优劣之分,就应该有多种做事的方法。于是就被复杂化了。所以,虽然科学越来越发展,分类越来越细。可遗憾的是,这并没有解决社会问题。相反,科学越发展,分类越细,社会问题反而越复杂,越来越尖锐。不得已,只能用更进一步的发展来解决前面因“发展”所带来的问题。而这“更进一步的发展”则又在后面带来更多更大的问题。如此这样“有为”下去,何时是个头啊?所以必须:
“以道莅天下”。
这里的“莅”是“处理”。
“以道莅天下”就是站在“道”的立场来处理天下一切事。
《道德经》无非讲“道法”。而“道法”的最究竟境界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这是不是“不讲方法的方法”啊?
“无为”是“不讲方法”。因为在“道一”中一旦“讲方法”就已经不是“一”了。
“无不为”是“方法”。既然到了“动静、阴阳”都是“一”的境地,“不讲方法”与“方法”是不是还是“一”啊?
“以道莅天下”,是不是“无为而无不为”?是不是“不讲方法的方法”?
那么应该怎么以“道”来处理天下事呢?
究竟讲就是:离开自私贪婪的【小我】,归入“万众一心”的【大我】格局。
各位,要入道必须先悟道!一个没有吃透宇宙真理的人是很难入道的。请仔细看明白下面的几句话:
我们的“小我六识心”像野马一样到处窜,什么“贪嗔痴淫杀盗妄”,什么“财色名食睡”,没完没了,比“小鬼”还厉害,很会作,整天往死里作。结果是“终身不救”啊。
当有一天“以道莅li天下”,站在“道”的高度时,那个自私贪婪,整天兴风作浪的“小我”鬼东西就没有了,“其鬼不神”了。
“非其鬼不神”,而是“其神不伤人”。并不是“小我”这个鬼东西失去了作死的神力,而是“小我”主动往后退位,去内守“七识真心侯王”了,不作死了。“我”已经不是那个很会作的“小我”了。因为“我”站在“道”的高度,用圣人的视角来审视一切万物:万物从“一”而有,具足平等的一切智慧德能,本来就是圣佛,何必“贪嗔痴”?何须“财色名食睡”?故而讲“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不伤人”就是没有生死烦恼了。
当“小我”不再“自视其小”,能用“大我”格局来观照现前的事:原来一切事物虽然都有各自的“道”,但都没有离开“一”,只要顺其道去做就行了。
比如培养孩子,不是非得要把孩子培养成什么钢琴家、美术家、科学家……先问问你孩子是不是这块料?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道,不要把你的妄想强加给孩子。我们要做的应该顺乎孩子的特长,顺其自然地去培养孩子,这就是“道”。
治国也是一样,不是非要把国家治理成什么大国、强国。而是根据国情来制定方针政策!因为每个国家的国情都不一样,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道。
“以道莅天下”就是处理我们的心。
微观来讲:每个人的心犹如每个国家的国情,是完全不一样的。绝对不能用死搬硬套的方法去修理我们的“内心国家”。
宏观来讲:每个人的任何一个心念都波及整个宇宙天下。所以“天下”就是我的“心”。“莅天下”就是找回自己的真心。
当觉知所有的事物都是我的心,都遵从于“道”的时候,无限多的方法就成了“一个方法”,即用“无为无不为”莅天下事。也就是“直心启用”。即“真心”妙用,“妄心”停止。
我们活在三维世间中,为了生存,就要学习各种本领以应付各种复杂的工作,应对出现的各种情况,这对世间人来讲是无可非议的。遗憾的是,这个社会的发展实在太快了,总是措手不及。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讲方法”。实际上就是两个字:
“糊涂”。“糊涂”就是放下自我,放下尊严,放下面子,不执着。天下事物都在“道”上遵循着“因缘法则”和“平衡法则”,没有谁吃亏,也没有谁占便宜!
当然,做一个聪明人难,做一个糊涂人更难。所以说“难得糊涂”啊!那么请问:
谁见过哪个糊涂人很痛苦?没有!痛苦的都是那些聪明人!
为什么“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呢?
有人一看到“鬼”字就开始发怵。其实老子根本就无意谈神论鬼。因为在老子眼里没有鬼神分别。站在“道”的高度讲:鬼、人、神、圣、佛是“一”,没有分别的。当今追溯前世的催眠术这么普遍,很多人都知道自己过去世并不单单是人类生命体,还轮转了很多类物种的生命体。如果现在还有谁不相信这个“生命科学”,那你真的是落伍了。
那么这里的“鬼”指什么?就是我们妄想颠倒的“假我六识”。
“其鬼不神”的“神”也不是“神明”。而是指“六识”执念很深;“贪嗔痴”很强;毁灭速度很快。
当“以道莅天下”时,念念守“觉”,虽有“六识妄心”,但执念不深了、“贪嗔痴”不强了、毁灭速度也不快了。所以“其鬼不神”了。此时,“六识假侯王”往内守住“七识真侯王”。真心做主啦!既然已经时时在觉中,也就到了“侯王能守之,万物已自化”的境地。那么再“强盛的妄念”也是“菩提正念”。“其神不伤人”了!
“妄念”比作“小鬼”;“强盛”就是“超神”;“菩提正念”呢?就是“圣人心”啊。
请问:圣人的“菩提正念”是害人的吗?
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低维度的世间人的“二元对立”是分明的,不是好就是坏;不是黑就是白。在世间人眼里,所谓的“万法平等”、“万众一心”是错误的;认为圣佛提出【遵循自然道法,不争不强,无欲无事】的思想是害人的。所以耶稣会被钉十字架;佛陀和老子的经典也一直被诽谤和玷污。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这里的“人”指的就是活在“二元对立”中的低维度世间凡夫。在《道德经》里面,经常把这类“人”与“物”同框。因为这类“低维的世间凡夫”灵性已经很低,与“物体”没有多大区别。
所以,这里的“伤人”是指【破人我执】。就是放下世间邪知,撕破虚伪的面子,剔除自私“小我”,歇“贪嗔痴淫杀盗”妄心,涤除玄览,挖尽内心沉积的污垢。
因为“世俗人”没有一个不自私贪婪的,没有一个不虚荣的。所以这类“人”把圣人的【破小我】,撕下虚伪的面子看成是“伤人”。
而真正悟道觉真的修行者明白,只有去妄才能得真;只有破“小我”才能归入“宇宙大我”。这是死而后生,与天地同寿!
“以道莅天下”,处下守柔,无所不克。
“以道莅天下”,无为无事,没生不殆。
在“无为大我”中,再多的妄念也是正念。“万众一心”之德已经根深蒂固,遇事能“转识成智慧”,那么再怎么强盛的“识念”还会伤害人吗?不会了!
现在还要把圣人钉在十字架上吗?也不会了。
注意:
“圣人”不是专属于特定的人。一切能“以道莅天下”的人都是圣人。圣人没有“妄想”和“菩提”之分。因为圣人处在“大道”中,即使妄想跑遍十法界,也不会跑出“一”之外,丝毫动摇不了圣人的“不二”法则。所以说“两不相伤”。
这个“两”是指“阴阳二元”。此时在“一”中“二元平衡”:“是二非二,是无量非无量”啊。
一旦当“小我私心”悟到“万众一心”,此时的“识心小鬼”不再颠倒了,而能量却是更强了,更神了。“识心小鬼”成了“圣人之心”。这时,假我也好,法我也好,真我也好,是不是同一个“我”啊?鬼也好、妖也好,神也好、圣佛也好,是不是也是同一个“心”啊?这就是“德”。这叫“德交归焉”,归入“一”了。
这个境界就是“大同世界”的境地,还有什么问题不可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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