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查获1批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共计82.93吨。
连云港海关关员在对一票申报为“锌原矿”的进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其中夹杂砖块、塑料片、棉线等,且部分货物有冶炼痕迹,存在洋垃圾嫌疑。经取样送专业机构鉴别,该货物被判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目前,连云港海关已签发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督促企业尽快将该批货物退运出境。
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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