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据中山纪检监察: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党委原书记何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淑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和耗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淑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淑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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