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5日傍晚,香港西九龙“虐儿案件调查组”和“失踪人口调查组”,同时收到新界北重案组发出的一条协查函,显示元朗区一名11岁的女童陈诺雯,在12月4日晚7时30分左右失踪。而陈诺雯失踪的经过,竟与四年前在旺角失踪的女童梁云华情况相似,令重案组怀疑两起案子有关联,遂请两部门协助调查。接获消息,探员迅速打开电脑,将四年前的资料传送给重案组:失踪的9岁女童梁云华,与父母及两个姐姐、一个弟弟,居住在渡船街319号顺兴大厦。1998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许,小女孩身穿蓝色T恤、蓝色短裤、白袜和白色运动鞋,步行前往180米外的深圳街1-6号新泰大厦,找好友小玲玩闪卡(明星、动漫人物的镭射反光贴纸或卡片)。两人见面不到一小时,梁云华又表示想去奶路臣街3号屋苑探望另一个好友小旻,遂于上午10时30分许,独自离开了新泰大厦。没想到这一去小女孩竟消失得无影无踪。新泰大厦到奶路臣街3号不过95米远,步行仅需1分钟,可奇怪的是不仅奶路臣街3号屋苑外的监控未拍到她的身影,沿路的商店老板、保安、清洁工、行人也都表示没见过她。那为什么重案组认为12月4日失踪的陈诺雯,和梁云华的情况相似呢?
这么垃圾的人,真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