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通报2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问题

湖南一地通报2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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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和规矩意识,持续深化纠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双牌县商业企业改制事务中心七级职员龚述理酒后驾车问题。2024年3月18日,龚述理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85mg/100ml。龚述理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龚述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双牌县塘底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熊克丙酒后驾车问题。2024年2月18日,熊克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2024年3月,熊克丙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移送起诉。2024年8月,熊克丙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4年10月,熊克丙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自觉守牢安全底线、纪法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重大节假日等酒驾醉驾易发多发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管,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对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享乐之风、奢靡之风顽瘴痼疾露头就打,对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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