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这种权利表面上看来像是讥讽,但实际上已经被确定为一种原则了。可是,难道人们就不能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名词吗?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在哪种意义上,它才可能是一种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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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万烽,脑袋里总是装满奇思妙想,逻辑思考是我的秘密武器,让我能像超级侦探一样解开各种谜题;热爱知识的我,就像一块永远吸不满水的海绵。而我遵循的第一性原理嘛,那可是我的 “魔法棒”,能把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又有趣。我就是您身边的解惑哥,有啥烦心事、困惑事,统统交给我,助您在人生旅途中从容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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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