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贵州省黔东南州委批准,黔东南州纪委监委对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佑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佑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有资金损失;道德败坏,行为不端,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以权谋利,大搞期权式腐败,以借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佑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二十大后仍胆大妄为、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黔东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佑清开除党籍处分;由黔东南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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