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范福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范福生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意识淡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干预干部调整,违规为他人在人事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违规决策,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范福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范福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潍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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