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四川在全省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所在地等,培育打造行政复议服务点。11月24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四川省行政复议机构已在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或重大项目所在地等点位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700多个,与58家经营主体建立结对共建机制。
四川加强行政复议场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印发《行政复议场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对行政复议场所的空间面积、功能布局、设施设备、内部标识进行了统一规范,对行政复议服务点的外观形象进行了统一设计。同时,在全省打造了15个场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据了解,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相比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具有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为持续增强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四川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有错必纠,依法客观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1月至9月,全省共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确认无效、责令履行决定的纠错案件2854件,纠错率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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