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苏一独生女子因嫁的比较远所以婚后一直定居外省,女子的父母也跟着女儿去了外地生活。直到2020年老家拆迁,女子考虑到父母和自己以后回老家可能会存在居住问题,就回老家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女子又给父亲转了5万元,用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且相关手续是由父亲办理的,产权登记的是女子的父母。可后来因父母夫妻关系出现问题,导致女子和父亲也产生了矛盾,女子就想要回房子,但被父亲拒绝。女子就去法院提起了诉讼,说自己买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属借名买房,现在要求把房子的产权改登到自己名下。
网友A:不得不说有时候在金钱面前,亲情真的太淡薄了,而且亲情在金钱面前总是这么脆弱!所以才会有亲兄弟明算帐的说法,看来现在和父母也要明算账了。
网友B:这种儿女也太下头了,给出去的东西还带往回要的啊?而且还是给了自己的父母,给不起当初就别装大款啊!
那你怎么看待独生女子婚后全款给父母买房想要回时遭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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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错方不该有
以丈夫名义起诉共同财产处分未经同意赠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