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日前发布《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大客流冲击,恶劣天气,大面积停电,安全保护区事件等情况,造成列车延误、行车中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发生与轨道交通运营相关的公共卫生、火灾、地震等事件或爆炸、恐袭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由处置主责部门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预案》提出,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4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并视情扩大响应。
其中,因设施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高峰时段重点线路列车运营延误5分钟以上,或其他线路运营延误达到10分钟以上,非高峰时段列车运营延误达到20分钟以上等情况,启动四级响应。
因列车故障、接触网断电、异物侵限或降雨、雪天、寒潮、大雾、大风等原因,导致高峰时段重点线路运营中断达到20分钟以上40分钟以下,或其他线路运营中断达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非高峰时段运营中断40分钟以上2小时以下等情况,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三级响应。
车站站区因大客流原因,发生拥挤、踩踏等严重群体性事件或运营安全事故,影响站区正常运营,并导致人员受伤情况,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等情况,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二级响应。
发生桥隧结构严重变形、坍塌,路基塌陷时,影响线路安全运营,预计恢复正常运营时间在6小时以上等情况,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一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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