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
加价收取水电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1月14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第三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案例一:
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二路某园区管理方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州某有限公司按照1.6元/度向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二路某园区内租户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9月12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68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黄埔区新庄二路某产业园区管理方
加价收取水电费案
根据有关线索,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电费1.2元/度、水费4.34元/立方米向黄埔区新庄二路某产业园区内租户收取水电费,分别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2024年10月18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03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某经济合作社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有关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均禾街罗岗村某经济合作社在向终端用户转供电过程中,按照电费0.85元/度、管理费0.45元/度,即实际电费单价1.3元/度的标准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9月6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98079.2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某公寓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某公寓经营者广州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1.3元/度至1.5元/度不等的单价收取公寓租客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0月14日,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3619.49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932.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海珠区仑头西约横街八巷某出租屋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有关线索,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海珠区仑头西约横街八巷某出租屋管理者黎某某按照1.5元/度向租户收取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9月9日,海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天河区员村南富大街四巷某出租屋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员村南富大街四巷某出租屋房东钟某某按照1.5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9月2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4602.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天河区吉山下街某出租屋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吉山下街某出租屋房东梁某某按照1.5元/度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10月18日,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7086.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敦仁巷某出租屋
加价收取电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白云区白云湖街大冈村敦仁巷某出租屋管理者古某某按照电费0.89元/度、综合管理费0.61元/度,即实际电费单价1.5元/度的标准收取租户电费,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9月20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2921.28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已明确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国家电价政策加价
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
对不执行目录电价的经营者,
情节较重的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投诉举报城中村出租屋电费加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最直接的投诉渠道,就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来信来访也可以。鼓励投诉人提供具体的房屋租赁地址、收费主体、收费凭证等证据,以便执法部门作进一步核查处理,执法部门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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