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镇远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杨仕根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仕根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仕根利用担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科科员、综合规划和技术管理科副科长、科长、综合规划和建设管理科科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局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从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镇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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