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教授从三个层面就本次学术报告的主题展开演讲,首先重点强调“比较法”对当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认为比较法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指出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既包括“三国”,也涵盖“四外”。所谓“四外”即比较法、国别法、外法史、西法史。其次介绍了传统、经典的比较法以及高端、升级版的比较法。刘毅教授从其所推荐的《当代主要法律体系》《比较法总论》《大陆法系》《比较法》四部名著着手,认为传统的比较法不能满足当今实践的需要,建立高端、升级版的比较法迫在眉睫,强调要着重考虑历史地理、宗教文化、社会民情等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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