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胡剑飞代理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胡剑飞代理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决定任命胡剑飞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薛强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薛强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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