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九章

《道德经》第六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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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原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①,而为客②;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③,攘(rǎng)无臂④;扔无敌⑧;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⑥。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注释】

①主:打仗时的主动攻势。

②客:打仗时的被动防守。

③行无行:前一个“行”,读xíng,行动;后一个“行”读háng,行列。

④攘(rang):捋起。

⑤扔:对抗的意思。

⑥宝:命脉之意。

【翻译】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是说,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持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当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怀有慈悲怜悯之心的一方能获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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