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据“廉洁四川”消息: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凉山州纪委监委对凉山州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买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买泓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买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凉山州委批准,决定给予买泓开除党籍处分;由凉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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