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修正草案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二次审议。
修正草案第十四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制度。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建议,应当明确常委会每年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对此,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01亿7.10万
居中、守正、观天下! 正观新闻,由郑州报业集团主办,是郑州市全力打造的“扎根郑州、立足中原、放眼全球”的拥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新闻+政务+服务”于一体的突出文化和国际视野的新媒体平台。
10.43万
加关注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
小时间资讯丨新闻在耳边
1小时美语速成
2020法考客观题【蒋四金带背】-押题速记3小时
2小时速懂金融科技
第25小时
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