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受害人杨妞花表示,她已经向法院寄出了上诉状。她希望法院重审二审时,维持对余华英的一审死刑判决。
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检方指控余华英将12个家庭的17名儿童从贵州、云南等地拐卖到河北邯郸。10月25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参与了其中2名儿童的拐卖,加上此前的脱逃罪、盗窃罪,也于10月25日被云南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作为余华英拐卖案受害人,杨妞花此前向法院提出了920万元的民事诉讼索赔,不过法院一审只判余华英向杨妞花和其他受害家庭各赔偿3万元。当天宣判后,杨妞花表示,既然余华英上诉了,那么她也要上诉。
杨妞花已签署上诉状
10月29日,杨妞花对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5日她已经到律所委托代理律师签署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在民事赔偿方面,我仍然是维持原来的诉求。我这次上诉不是为了多要钱,余华英也没钱可赔,我上诉是为了能以民事原告的身份继续跟进案件。”杨妞花表示,她的上诉状已经邮往贵州高院,希望二审尽快开庭,法院维持对余华英的一审原判。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则告诉记者,这次还会有其他受害者家长邮寄上诉状,提出上诉。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