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武汉市民在城市留言板上建议,取消幼儿园和小学家长“护学岗”。因为家长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安全保障能力有限,可能无法应对紧急情况。同时家长工作和生活比较繁忙,承担护岗任务,增加了他们的压力。对此,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应采取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参与“护学岗”,学校应对自愿参加“护学岗”的家长进行简单培训。
市民留言建议取消“护学岗”。图/湖北经视
一则市民建议,在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网民的声音,或许反映了广大家长群体对“护学岗”这一安排的真实态度。类似的投诉或者建议并不鲜见。今年1月,就有家长向教育局反映称,某小学设置“护学岗”强制要求家长站岗,家长工作受到影响,只能请假或者请老人帮忙应付。多地“学校要求家长轮流站岗执勤”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其中,“被自愿”“加重家长的压力和负担”“家长护学难以应对紧急情况”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
上学放学期间,车流大、人流大,交通状况复杂。从维护学生安全角度来讲,设置“护学岗”非常有必要。而学校人力有限,难以独自承担这一重任,需要借助社区、民警、城管等多方的力量。《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可见,护学的责任本该由政府和学校承担。
但现实是,一些地方以家校社协同育人为由,让家长承担这部分责任,轮流执勤。然而,家长参与“护学岗”并没有法律依据,这并非家长当然的责任或义务。而且,很多家长不具备有效应对突发或者紧急事件的能力,高峰期间的护学安保问题,也并非几位老师和家长志愿者所能保障的。非自愿的参与,反倒可能给家长,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带来不小的负担。
事实上,家长所不满的不仅仅是被要求参与“护学岗”。在一些地方,家长还要参与打扫学校卫生、值守晚自习等。这些本应该是学校承担的工作,甚至是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却在家校协作的名义下,被转嫁到了家长的头上。
回到“护学岗”问题,有时间、有精力的热心家长愿意参与,是好事,但是如果违背自愿原则,硬性或者软性摊派给所有家长,显然不合理。家校合作能够良性开展的前提是厘清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而不是把家校合作作为转嫁责任的理由。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但是基本的责任边界必须坚守。否则,任何事都能以“为了孩子”之名要求家长承担责任。如此,只会诱发、激化家校矛盾,背离协同育人的初衷。
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内,往往会在学校附近形成较为集中的人流。学校人力不够,确实面临压力。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毕竟,政府部门才有足够的权威与能力,充分调动交警、城管、属地街道、志愿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从一些地方的实践来看,也正是靠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对接公安、社区等部门,争取支持配合,才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校园安全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了学生们上下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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