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爆发了一起高级干部特大贪污案,即大家熟知的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又被称作“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这起重特大贪污案件发生在“三反”运动期间,当时正值党内整风教育的关键时期。案件主人公刘青山和张子善在战争年代抵挡住了敌人的威胁利诱。革命胜利之后,刘青山和张子善在和平环境中放弃了警惕性,在担任要职后贪图享乐,没有抵挡住糖衣炮弹的诱惑,逐渐走上了一条腐化堕落的不归路。这起党内高级干部重特大贪腐案件,从案发到处决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充分体现出了我党坚决反腐肃贪的决心。刘青山和张子善落马和一个人息息相关,他就是原天津专署副专员李克才。正因为他的正义揭发,才让建国后“天字第一号”贪腐案大白于天下。李克才是河北行唐县两岭口村人,1937年参加工作并入党,他是一个踏实肯干的人,在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从一名普通干事做到了行署专员的职位。1949年8月,李克才被任命为天津专署副专员,平时和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有很多工作上的接触。李克才是一个性格非常耿直的人,同时他还是一个有“廉洁癖”的干部。据他观察,刘青山和张子善作为天津地区的主要领导,他们的生活待遇严重超标。李克才对二人的作风十分不满,但碍于上下级关系只能暗中观察。1949年底,他发现刘、张二人披着人民公仆的外衣,做出了很多违反国法和党纪的事情。二人在1950年至1951年间,利用主政天津的机会大肆敛财,不顾国家和老百姓的利益,大肆盗窃地方粮款和防汛水利专款,甚至就连救灾粮款都不放过。同时,刘、张二人还将从东北运来的木材拿去贩卖谋利,并且肆无忌惮的克扣和倒卖民工的供应粮款,并假借给机关生产名义进行非法经营。李克才也曾试图通过规劝的方式,劝导二人不要给党和国家抹黑,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还变本加厉的大行贪腐之事。最终,李克才在河北第三次人代会上,公开揭露了刘、张二人的罪行。经查刘青山非法敛财达1.84亿元,张子善贪腐数额更是达到了1.94亿元。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在公审之后被判处死刑,李克才因举报有功,被誉为“共和国反贪第一人”。刘青山被处决后,他的妻子范勇和三个儿子背负上了巨大的压力,后经查实他们并未参与贪腐。刘青山的三个儿子刘铁骑、刘铁甲和刘铁兵,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为此他们一直都想为父亲讨个公道。在刘青山去世30余年后,他的三个儿子终于鼓起勇气找到了李克才。开门见山地说:“很多人都恢复了名誉,我父亲的事情也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了吧。”李克才对三兄弟说:“你们有困难我可以帮忙,但你们的父亲的确犯下了贪腐罪,他死的一点都不冤枉。”后来,刘青山的弟弟刘恒山在接受采访时曾说:“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坚决拥护组织的决定,反腐就应该动真格!”
现在贪再多也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