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原始人生产水平很低,生活极其艰苦。但从元谋人、北京人和山西芮城西侯度文化等遗址发现,当时的人类已知道用火,他们用火来烧烤食物,防御野兽侵害,改善居住条件,从而加速了人类体质和意识的进化步伐。虽然使用的还是天然的火种,但是,火的发现和掌握“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2]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是一种巨大的推动力。
随着人类体质的进步,人类社会也在缓慢地向着确定的方向发展。经过几百万年的劳动实践,进入新石器时代后,生产力进一步得到发展,生活资料也逐渐充足和多样化了。
人类体质的进化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发展是相适应的。直立人由原始群缓慢地向原始公社发展,首先是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这是最早出现的人类社会组织。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群的生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分化成若干小集团,也就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内,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由于集体生产,协同劳动的需要,音节语言可能已开始发生,男女关系也逐步脱离杂交状态,出现了一定的制约,如排除了同一家族内不同辈分之间的交配等。血缘家族公社发展到早期智人(古人)阶段,逐渐向氏族社会过渡,大约到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类体质、智慧和文化技术的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氏族组织的产生。我国约从四五万年前开始,逐渐进入氏族公社时期。“氏族,直到野蛮人进入文明时代为止,甚至再往后一点(就现有资料而言),是一切野蛮人所共有的制度。”[3]氏族制度的前期是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母系氏族公社组织,妇女是氏族的组织者和主持者。
在氏族公社里,已有了按性别和年龄区分的简单分工,但全体氏族成员仍是平等的,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两性关系方面,经过古人阶段按辈数区分的血缘群婚,发展为同一氏族的兄弟姐妹与另一氏族兄弟姐妹互相婚配的族外婚制。在这种婚姻制度下,子女们仍然“知其母不知其父”,只能确认自己生母而无从确认生父。血缘关系是维系氏族的纽带,同一始祖母生下的若干后代,便组成为一个氏族公社;公社扩大以后,就分出来另立新的氏族。若干氏族组成胞族,再由若干胞族结成部落公社。
图2 母系氏族公社的生活情景
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人们发明了人工取火,以后又发明了原始农业、畜牧业,制陶等手工业也出现了,人类社会加快了它的发展步伐。从这一时期的人类文化遗址中,已发现了不少精心制作的装饰品,说明当时人们在生活得到初步改善之后,已经注意到装饰自己和有审美要求了。山顶洞人的墓葬中,还发现了尸骨上有赤铁矿粉粒,和随葬装饰品的饰终习俗,证明这时的人们也已有了原始的宗教意识,和与之相适应的原始宗教活动。
母系氏族公社又经历了几万年的发展过程,到大约六七千年之前,开始进入繁荣阶段。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比较清晰地反映了这一时期氏族公社的生活面貌。当时的人们随着农业的发展,已开始经营农业定居生活。
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同时,婚姻制度又经过对偶婚而演进到一夫一妻制,父系本位确立了。大约到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母系氏族社会终于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是母系氏族公社发展为父系氏族公社的物质基础。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各类产品出现了剩余,社会劳动的分工和交换的扩大,导致私有财产的出现,氏族成员间也发生了贫富贵贱的分化。氏族制度终于走到了尽头,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
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受了大自然严峻的考验和选择。在长达几百万年的原始社会里,先民们依靠集体力量,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并在劳动中发展自己,改造自然,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进。他们以顽强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着物质财富和远古文化。灿烂的原始舞蹈就是先民们长期劳动和聪明才智的结晶。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悠久的舞蹈文化也是各民族的共同创造。在我国各族人民中,至今还流传着丰富的传统舞蹈和关于原始舞蹈的起源传说。在出土文物中,近年来也陆续发现了一些原始舞蹈的形象资料。此外,我国古籍文献中,还记录着一部分有关的古代神话和传说。这些都是我们研究和探索原始舞蹈艺术的宝贵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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