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据清廉赣州:经中共安远县委批准,安远县纪委监委对安远县城管局原党组成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七级职员钟德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德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收息;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滥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靠项目吃项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德富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德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德富,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江西安远人,大专学历,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安远县天心镇、县农业局、县会计管理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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