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24年11月1日起申请办理市场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频次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在提高提取限额方面,承租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承租上海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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