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原韶关市公路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夏建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建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靠公路吃公路”,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单独或者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夏建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夏建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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