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先后出台了诸多的政策、规定、法规、条例之类的“武器”5点

国家先后出台了诸多的政策、规定、法规、条例之类的“武器”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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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钱新谈全员折股
国企改制•职工心态•股份制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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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发声:P2P平台实控人、高管等人要立即返岗主持清退,逃避责任的将受法律严惩!
整顿期间,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
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它们可以确定的是,只要P2P平台出借金额的利息属于合法范围内,不论平台是否能够维持正常运营,这些债务都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旁白:“利息属于合法范围内”,那还是P2P吗?
名为信用中介实为信息中介的P2P,政府在批准他们时,基本上没有门槛。特别是前些年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予了他们足够的宽容。可是他们乱象丛生,发展成为黑网贷,也给未来留下无限隐患,破坏了这个前景本来可以很好的行业。暴雷后,我们诸多 “庙”的诸多“神”拿着诸多“武器”,去监管。有管了的,没管的,管得力度不够的,有查案过程太长、涉人太多、结案太慢的,有跑路成功的,也多有被追回的。但总体是效果不佳、出借人不满意的。真是“监管道高一尺,P2P魔高一丈”啊。难怪国家要清零!
面对行业乱象,国家开始对P2P平台进行全面治理。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由高峰时期的5000家逐渐压降,直到全面清退归零,逼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一场龙头蝎尾的乱剧就这样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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