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据南粤清风: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李功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功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行政审批、加快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功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功保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韶关市曲江区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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