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的龚先生向媒体反映,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一粮库将过期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
10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全文如下:
接到“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有关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对涉事公司、学校、片区教管中心现场检查、提取资料、查验票据、对比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抽检库房成品等方式,就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深入调查。
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销售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金额51.06万元,存在虚假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对其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据奔流新闻此前报道:龚先生称,2023年6月6日8时许上班时,他亲眼目睹酉阳粮食公司工作人员将板溪大米仓库白色包装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名称为“晶威美虾稻香米”的大米,一袋袋腾装到一旁早已打码成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名称为“桃源贡米”的新黄色包装袋中,然后再由工作人员用手提缝包机对新装大米进行缝合封口。
据龚先生统计,这些及一些其他被同样替换过的大米,后来都流入了市场,尤其有针对性地销往龙潭镇以及周边留守儿童比较多的乡村学校,如龙潭希望小学、渤海小学、南翔小学、赵庄小学、江丰小学等。
龚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最近几年的大米进货、销售台账逐一进行追根溯源,查清来龙去脉,进一步发掘锁定更多的违法事实,特别是对销往乡村学校的大米进行立案查处。
10月10日,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
今日,有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前期,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和媒体的关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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