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涉嫌拐卖17名儿童案重审:未道歉,曾卖掉亲生儿子

余华英涉嫌拐卖17名儿童案重审:未道歉,曾卖掉亲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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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被判死刑的人贩子余华英,因二审期间发现新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10月11日上午,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从被害人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庭审从上午持续到下午五点半左右,法院将择期宣判。

王文广告诉新京报记者,有5个被害者家庭来到庭审现场。庭审相对顺利,证据确实、充分,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未向被害者道歉,“她只在庭审最后说了一句,‘我伤害了这么多家庭,希望法院从轻处理,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王文广表示,“这么多起她都未主动、如实供述,检方认为,这不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

起诉书显示,检方新查明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儿童,其中2名为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作案手法大同小异,多是趁儿童无人看管时,以“买好吃的”“去玩游戏”为由,将他们拐走,再以3500元至5000元的价格将儿童卖至河北邯郸。至此,加上一审判决认定的8起拐卖案、11名被拐儿童,被余华英拐走的儿童增加至17名。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余华英在把其中1名儿童拐离家乡后,因为认为其年龄较大、不好卖,所以将这名儿童安排在一家游戏机室打游戏,所幸儿童被好心人发现并送往派出所,最终平安回家。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以出卖为目的,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连续多次,从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儿童16名至河北邯郸进行贩卖,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余华英犯罪的起点是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庭审过程中,王文广询问余华英,卖掉儿子后,是否想念过他。“余华英说她也想过,我问,‘那你有没有想过那些被你拐走了孩子的其他家庭,他们也会想念自己的孩子?’余华英沉默了。”

多位被害人表示,希望法院在刑事上重判人贩子,判处余华英死刑;在民事上,也尽可能赔偿他们这几年寻亲的直接损失。

在此前的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11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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