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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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为加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铁路设备产品质量提升,助力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了《铁路设备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国家铁路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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