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八旬夫妇被人头蜂蜇伤去世 摘取野外蜂巢者是否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八旬夫妇被人头蜂蜇伤去世 摘取野外蜂巢者是否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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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南阳一对八旬老夫妻因被人头蜂蜇伤去世。10月9日,当事人家属在社交媒体发布消息称,两位老人被人头蜂蜇伤致死,与蜂巢被人摘取有直接关系,目前已报警。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白土岗派出所,警方表示此事仍在调查中。

摘取野外蜂巢者是否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被马蜂蛰伤后应该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和急诊专家。

事件:

两老人被蛰伤去世,家属认为与蜂巢被人摘取有关

据极目新闻报道,10月4日上午9时许,南阳市南召县白土岗镇杜村,86岁和84岁的老夫妻在去自家菜园途中,突然被一群俗称为马蜂的人头蜂蜇伤头部等多处,送往医院后,两位老人分别抢救无效去世。

事发当天下午,家属做好防护后,前往查看现场,发现一棵杨树上,篮球般大小的人头蜂巢已被取走,断枝有锯痕。他们怀疑蜂巢被偷,导致人头蜂四散在周围,两位老人路过此处,因此受害,并选择报警。

家属给媒体提供的野蜂蜇人事发现场。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白土岗镇派出所办事人员,对方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正在排查家属提供的线索,具体信息不便透露。

封面新闻记者发现,公开报道显示,今年九月,南召县曾接连发生五起村民被人头蜂蛰伤致死事件。南召县政府曾下发通知,要求村干部和村民严加防范毒蜂蜇人事件再次发生。文件内容指出,各村要逐户宣传,放牛、放羊、摘枣、挖药、护林等上山要当心马蜂蛰人,若发现地雷子和人头蜂骷髅包,要打消防电话举报,以便政府出警铲除。

律师:

取蜂巢者是否担责,还需证据支持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向封面新闻介绍,在本案中,要证明取走蜂巢的人存在侵权行为,且侵权行为和死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仍需要收集和补充更多证据。比如,需要找到证据证明,蜂巢被取走的时间,以及当时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控制蜂群。

“对于野外取蜂巢的人来说,安全责任并不是无边际的,其安全注意的义务仅限于他在行为时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警方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在此前提下,还需要证明取蜂巢的行为与蜇人致死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意外伤害登记表显示,老人临床诊断为蜂蜇伤、肺部感染等,全身被蜂蜇伤多处,出现头面部、四肢多处红斑等症状,急诊以“蜂蜇伤”收入院。

杨卫华表示,由于临床诊断中还存在肺部感染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法医学检查,通过死因鉴定来证明蜂蛰伤在其中的比重。如果证据显示,蜂蛰伤不足以损害生命,则不能将死亡的责任全部归责到取蜂巢者的行为当中。

在取走蜂巢者的民法责任认定上,杨卫华认为,在有证据证明上述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责任和因果关系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适度扩张解释,引述民法典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追究取走蜂巢者的相应侵权责任。

此外,由于村委会一般对村里的环境和秩序承担一定的公共安全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认为村委会有基本的提醒警示义务,如野蜂毒性较大,理想的状态下,村委会应该事先采取措施清除蜂巢。

急诊专家:

头胸附近被蛰超10处就比较危险,被蛰后注意“两早”“两抗”

四川省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章晓红教授表示,被蛰后对人造成生命危险的一般是马蜂或称胡蜂。其危险主要是毒素剂量累积导致,比如头脸部、上颈部等靠近心脏部位,有超过10处被蛰,就是比较危险的情况。另外一种危险是人体对毒素中的一些物质也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被蛰后6个小时之内出现蛰伤处水肿、皮疹、上呼吸道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被蛰后可用清水、盐水或稀醋清洗伤口。如果出现面部严重肿胀、头晕头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心悸、晕倒等全身症状,应及时就医。”章晓红教授表示,针对被蜂蛰伤的患者一般要采取“两早”、“两抗”的方式应对。“两早”,就是早观察、早治疗,即尽早将患者身上的毒刺小心用消毒后的器械拔出,并清洗伤口。同时观察患者皮肤、呼吸道等,早一点发现患者喉头水肿、横纹肌溶解、凝血异常等危重症,及时对患者进行救治。“两抗”,则是抗过敏和抗休克,这是危重症治疗的核心;“两素”指的是肾上腺素和糖皮质激素,用来抗过敏、抗休克。

章晓红教授还为大家总结了以下几个“防蜂蛰”妙招。她提醒,外出时应当尽量选择长衣长裤,同时衣着的颜色不要太过鲜艳;避免过度喷洒香水等;外出时一定要留心观察环境,尤其是久无人烟的地区,如发现有蜂巢或蜜蜂出没,应立即远离;如果被蜂群攻击,找安全地方蹲下,用衣物遮蔽颜面、头颈等重要部位,避免激惹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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