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纠纷后采取远程锁车,把科技手段异化为一块阻碍合同履行的绊脚石,显然背离了技术的初衷
近日,一起涉及二手汽车交易的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小莉帮忙报道,河南郑州的弓先生通过网络平台得知有人出售二手小米SU7,随即决定前往石家庄购买,并准备支付205000元的购车款项。弓先生先向卖家支付了201000元,并约定在车辆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4000元。然而,弓先生称他在将车开回后,原车主突然要求加价,弓先生表示拒绝。随后,原车主通过远程操作取消了弓先生的车辆授权,导致车辆被锁无法正常使用。
目前,弓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表示,将寻求法律援助并起诉原车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假如没有原车主远程锁车的“特殊情节”,这其实是一起很普通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基于双方在网上聊天中已达成了协议,对车辆价格作出了具体约定,且大部分钱款已经结清,车辆已经交付,合同成立并生效。尽管弓先生还有4000元未支付,双方也并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并不影响该合同生效的事实。
从法律上讲,汽车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动产。由于汽车价值较高,故而需要像房屋等不动产一样,按照规定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否则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合同生效后,原车主作为车辆的卖方,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包括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否则或要承担违约责任。
透过合同纠纷的表象,人们更加关注的,其实是远程锁车这一新事物。尽管原车主否认自己事后加价,甚至称当时双方并未就最终价格达成一致,但从现有信息看,大部分钱给了,车子也开走了,结果原车主还“留了一手”,运用科技手段,牢牢控制了车辆的“使用权”。面对这样的操作,隐私权如何保证,物权如何实现,作为二手车的买主又如何能放得下心?倘若车辆在车库等场所静态停放,对方来一个远程锁车,如果在高速公路等交通道路上行使,原车主远程锁车取消授权,如何能确保新车主及搭乘人员的人身安全?
远程锁车,应主要用于车主忘记带钥匙、保护车辆安全等特殊场景。而发生纠纷后采取远程锁车,把科技手段异化为一块阻碍合同履行的绊脚石,显然背离了技术的初衷。
从实际效果上看,远程锁车也不是合乎理性的定分止争之道。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人们需要秉持契约精神,按照约定来履行合同。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一言不合就任性破坏协议。远程锁车的非常之策,不仅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一旦造成人员伤亡,还得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小米汽车客服表示,“我们车控账号变更,需要您提供二手车的交易发票。如果您不交易、没有完成过户,是变更不了的”。虽如此,车企仍要考虑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以达到更好的平衡。远程锁车需要一把“安全锁”,当该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时,其可能造成的对用户隐私、行车安全的困扰值得重视。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同时,有关部门、企业等需对远程锁车等新技术进行研判,进一步作出规范规制,避免技术被滥用后侵犯他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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