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血压、糖尿病等8类慢性病被纳入北京首批市级长期处方适用慢性病病种目录。
最新文件还指出,长处方可开具4-12周、8-12周不等,同时要优化适合长处方开具的门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宜长处方政策的激励引导机制。
其实关于长处方,北京早有探索。数年间,长处方的病种数量、处方时长、药品范围在不断调整。
本次对于8类慢性病的常用药品目录、患者管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基层的实操性。
新京报记者近日走访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现,目前部分长处方能开到1个月。也有医生介绍,在满足病情、签约、药品库存、总药价等多种条件下,长处方能开3个月。
实操中常开具1个月长处方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8类慢性病长期处方用药指南,其中提及符合条件时可开具4-12周、8-12周不等的长处方。
随后,新京报记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采访了近10位开过长处方的患者和家属。他们大多表示截至目前仅开过1个月的药,有一位提到签约家庭医生后可以开2个月。
“我姥姥、姥爷是糖尿病患者,从去年冬天开始,他们经常在附近社区医院开两种药,门冬和地特,能给开到1个月。”一位家住门头沟的市民告诉记者。
一位家住朝阳区的男性患者介绍,他患有高血压,日常在社区医院开1个月长处方,身边有不少邻居都在社区拿药,“一问都知道”。
“我昨天才刚去过社区医院,慢性病只能开1个月的药,在北医三院开过3个月的。”一位西城区的老年人表示。
在潘家园地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位患者在就诊期间咨询医生,能不能开3个月的药,医生答复“开不了”。记者随后询问医生,类似高血压这种慢性病具体能开多长时间。他表示,具体需要看病情和指标,一般1个月,最多可能给开到2个月。
在劲松地区一家社区医疗机构,一位全科医生表示:“3个月长处方一直有,只是现在又强调了一下。患者健康档案在我们这里的、病情稳定的、化验指标平稳的、有家庭签约医生的,还要看具体的药,多项条件都满足的话可以开,不是说任何情况都能开3个月。”
西城区新街口地区一名全科医生称,这种情况下可以开3个月长处方:“患者得先诊断明确,去大医院确诊他有这个病,在那开1个月、3个月的处方都可以,再来社区医院建档签约,证明病情是平稳的,然后进行长处方报备。”
另一家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生则表示,3个月其实比较难开,“长处方基本上都是1个月的,一般开不了3个月。病情评估标准是一方面,之前鼓励开长处方,后来开始限制处方的总价,不能超过这个数,我们也有点为难。打比方说,患者就开一种药3个月,没超过这个总价,那没问题,但有的患者要吃多种药,有的甚至多达十种,那就没有办法。”
药品库存影响处方开具时长
探访期间,还有几位市民向记者提及了社区医院备药的问题。
“社区医院的药没准儿,拿的人多就没了,还得上大医院,就是远点儿。”朝阳区一名女性患者说。
“有的药社区医院有,有的药大医院有,情况不一样。”西城区一位市民表示。也有全科医生提醒,挂号前可以把大医院开的药拿来让医生看看,大医院有的药社区医院不一定有。
在一名全科医生的诊室内,一位替老伴开药的女士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写了十来种药品名,医生逐一核对后告诉她,有几种药开不出来,只能用不同厂家的药做替换,“这个拜新同,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现在不知道啥时候到货。”
该市民告诉记者,为了开药这事儿,附近几家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她都去过,“现在一些药大医院没有,社区反倒有,这家就挺全的,就是库存有限。每家社区医院也不一样。”
上述表示满足条件可以开3个月长处方的医生也提到,药品库存影响处方开具的时长,“还要看什么药、有多少药。有的药能有就不错了,有的能开1个月就不错了,要是人人都开3个月,那就会影响药品库存。”
长处方政策几经更迭 新文件提出新要求
据了解,长处方在北京经过了多年探索,此次新文件落地或许还需要一段时间。
“此次我们首先对8类慢性病做了明确,并且附上推荐用药目录,以及详细的长处方管理流程,包括医生应当如何评估患者的情况、长处方的开具标准、哪些情况应该转诊等,给基层提供更具参考、更具实操性的指南,这样基层医院对于如何备药、医生如何操作更有准备。”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但并不是说只有这8类慢性病可以开长处方,只是针对它们做了更细的指南,国家对于适用的慢性病没有列出目录。”
北京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配合新政策,相应的信息系统需要升级,社区医疗机构要接受卫健委培训。“关于长处方病种数量、医保支付的药品种类等具体问题,我们也要了解清楚。”
“长处方一直有,但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亦庄地区一家社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6年,北京试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疾病签约患者可享受约130种药品2个月的长处方。2017年医药分开改革中,长处方政策推广到全市范围。到2018年,北京地区一年时间开出了4万余张2个月长处方。
2019年,北京扩容长处方病种。北京市卫健委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措施》提出,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长处方管理,增加17种长处方药品数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提供最长不超过1个月用量的长处方服务。
新冠疫情期间,为避免诊疗时交叉感染,北京将长处方的时长延至3个月。2021年,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长处方服务424.8万人次,其中3个月长处方服务102.6万人次。
2021年8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印发《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这一全国性文件明确,长期处方的范围是“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处方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根据患者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根据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超过4周的长期处方,医师应当严格评估,强化患者教育,并在病历中记录,患者通过签字等方式确认。
最近,北京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对长处方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比如,提出了首批8类长处方慢性病病种及指导目录,可开具的处方时长在4-12周、8-12周不等。在药品方面提出,各医疗机构结合本机构长期处方药品开具情况,适当加强长期处方常用药品的配备,保障患者长期处方用药;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药登记落实;参保人员开具长期处方时,提前开药天数由5天放宽至7天,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的连续性。
对于评价指标,该文件则提出,优化适合长处方开具的门诊评价指标体系,长期处方产生的药品费用不纳入医疗收入增幅、门诊次均费用增幅、门诊药品次均费用增幅等考核。建立适宜长处方政策的激励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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