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二级调研员洪楚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楚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洪楚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洪楚鉴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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